组织架构

AERI下设董事会、学术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国际合作委员会、评估认证中心和公共关系部。

董事会

董事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对相关运营事务提供指导。设董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董事会成员来自各国政府代表、合作机构代表、知名社会人士和企业家。每届任期三年,成员总数不超过二十人。董事会负责审定研究院的发展战略、年度预算和重大人事任命,确保研究院的运营方向与宗旨一致。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生效。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涵盖会议召集、议题审议、表决方式等程序性事项。

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研究院的学术咨询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学术活动和科研选题。由相关领域的国际专家和学者组成,涵盖政府部门专家、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和国际组织专家。设首席专家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不超过四十名),每届任期三年。学术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研究院的研究方向和学术质量把关发挥关键作用。学术委员会还负责评审研究员的学术成果和晋升申请,确保研究院的学术水准始终处于国际前沿。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细则由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予以规范。

院长职权

院长行使以下职权:

  • 负责研究院的学术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研究中心的课题方向与资源分配;
  • 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研究院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
  • 召集和主持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 提名副院长和院长助理的聘任或解聘,报董事会备案;
  • 处理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对外代表研究院签署重要文件和合作协议。

副院长和院长助理

副院长和院长助理协助院长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也可提名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副院长和院长助理在院长授权范围内可代表研究院处理相关事务,包括参加外部会议、接待来访代表团和签署日常行政文件。

研究院重大科研成果的发布须经专家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各专门委员会与职能部门

除上述核心治理架构外,研究院还设有以下专门委员会和职能部门:

  • 经济发展委员会:负责研究院在产业经济、投资促进和区域发展规划方面的研究指导和项目协调,为研究院的经济咨询业务提供专业支撑;
  • 国际合作委员会:统筹研究院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跨国企业的合作事务,推动研究院的国际合作网络建设;
  • 评估认证中心:负责研究和制定评估标准,开展经济政策评估、项目评审和行业认证工作,提升研究院在评估领域的专业权威性;
  • 公共关系部:负责研究院的品牌管理、媒体传播和公共关系维护,增强研究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

领导团队

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引领AERI在亚洲的研究与合作。

以下为已授权公开其任职信息的人员。AERI完整的治理架构还包括亚太地区其他杰出学者、顾问和委员会成员。

CL

拿督陈立法局绅

荣誉院长
CC

陈超(Chen Chao)

秘书长
LS

拿督卢顺耀(Dato' Loh Sua Yaw)

首席顾问
LH

刘洪利(Henry H. L. Law)

助理院长
WR

王睿晗(Wang Ruihan)

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委员
LK

拿督郭友崑局绅

高级顾问
CB

拿督陈钰标局绅

高级顾问
LL

拿督林中吉局绅

高级顾问
CK

拿汀张棨茗

高级顾问

治理架构

严谨的治理框架确保研究卓越

董事会

  • 最高决策机构,由各国政府代表、合作伙伴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和企业家组成
  • 每届任期三年,成员不超过20人
  • 设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

学术委员会

  • 最高学术顾问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学术活动和研究课题
  • 由国际专家和学者组成,设首席专家1-2名,委员若干名(不超过40人)
  • 每届任期三年

评估与认证中心

  • 负责科研成果评估、会员资质审核和专业认证
  • 重大研究成果发布须经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专家委员会委员批准

国际合作委员会

  • 统筹国际学术合作、联合研究项目和人员交流
  • 管理访问学者计划和博士后项目

经济发展委员会

  • 聚焦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研究
  • 下设数字经济委员会等专业分支机构

经济贸易委员会

  • 推动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及亚洲经济体间的经济合作
  • 就贸易政策、市场准入和跨境商业发展战略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