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AERI研究使命和战略方向的治理与领导架构。
AERI下设董事会、学术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国际合作委员会、评估认证中心和公共关系部。
董事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对相关运营事务提供指导。设董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董事会成员来自各国政府代表、合作机构代表、知名社会人士和企业家。每届任期三年,成员总数不超过二十人。董事会负责审定研究院的发展战略、年度预算和重大人事任命,确保研究院的运营方向与宗旨一致。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生效。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涵盖会议召集、议题审议、表决方式等程序性事项。
学术委员会是研究院的学术咨询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学术活动和科研选题。由相关领域的国际专家和学者组成,涵盖政府部门专家、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和国际组织专家。设首席专家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不超过四十名),每届任期三年。学术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研究院的研究方向和学术质量把关发挥关键作用。学术委员会还负责评审研究员的学术成果和晋升申请,确保研究院的学术水准始终处于国际前沿。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细则由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予以规范。
院长行使以下职权:
副院长和院长助理协助院长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也可提名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副院长和院长助理在院长授权范围内可代表研究院处理相关事务,包括参加外部会议、接待来访代表团和签署日常行政文件。
研究院重大科研成果的发布须经专家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除上述核心治理架构外,研究院还设有以下专门委员会和职能部门:
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引领AERI在亚洲的研究与合作。
以下为已授权公开其任职信息的人员。AERI完整的治理架构还包括亚太地区其他杰出学者、顾问和委员会成员。
严谨的治理框架确保研究卓越